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2 10:22:18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用于乙方发布商业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租赁甲方的广告位位于规格:乙方设计了三种方案报城管委审批,乙方按审批下来的形式规格制作广告牌(具体位置及广告牌形式详见合同附件一、二、三)
2、租赁期限:十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保证金: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保证金后,开始计算审批时间,如在1个月内审批通过,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解除后,如乙方未拖欠租金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果在一个月内审批未通过,在甲乙双方确定终止合作后____日内退还乙方15000元保证金,另外15000元保证金视为乙方给付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如果因产权问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将保证金归还乙方,并赔偿乙方壹万元整;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广告发布进展顺利,此项目运作良好,保证金冲抵最后一个季度的款项。
4、租金:第一、二、三年度每年三十万元,第四、五、六年度每年三十五万元,第七、八、九、十年度每年四十万。十年共计三百五十五万元。(本合同租赁年度,是指租期开始后每满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场地租赁费以人民币结算,以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收据。
甲方财务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以季度为单位向甲方上付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第一季度(____月-____月)租金7.5万元,此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下一个季度的租金。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各项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2)乙方在进行广告牌改造或广告画面施工等正常广告经营活动时,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条件下,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如水电、人员进出等各方面)并提供便利,并由甲方提供长期使用的施工证件由乙方管理使用。
(3)如甲方因无法避免因素转让该场地,为了保障乙方权利,甲方应向受让方申明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本租赁合同在阵地过户给第三方后继续有效,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如逾期未交,应当自欠付日起至全部交付日止,按照欠付租金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文明经商,乙方可发布任何合法广告内容。
(3)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权按政府审批下来的形式规格制作广告牌,在不影响和破坏大楼主体及其相关设施(含LED大屏钢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加大广告牌画面尺寸,但需提前通知甲方,广告牌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广告牌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
(6)合同期满或者因故解除的,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广告,如超过15天未能拆除,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无需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广告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乙方应确保广告位设备的安全牢固,如在安装施工和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施设备等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8)乙方负责广告位的报批手续、设计、建设、安装,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租赁期内向城管局缴交其规定的场地占用费。
(9)乙方自行安装所需电表。乙方需按照甲方向商场承租商户的统一收费标准交纳电费。但甲方电费计费标准应按国家商业用电标准执行,收费价格最高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10%,电费按电表显示数字计算,由甲方收取,不计利息。
7、违约责任及责任认定:
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年合同额5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违约,则由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甲方石家庄上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广告牌审批手续委托伊诺天脉国际广告(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报批,广告牌设计、制作、改造及广告经营权由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全权负责,如甲方(石家庄上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经营权交由其他公司经营,甲方应赔偿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切经济损失。
8、保密条款:
缔约双方有义务保守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媒体价格,租期及乙方客户和竞争对手等相关的商业秘密,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承担。
9、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办法:
(1)在广告牌审批通过后合同履行中,因政府规划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甲方应无条件在三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及租金余款,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修改、变更和续签: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需缔约双方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未经缔约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如有变更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如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11、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正式生效。
合同附件:楼顶广告牌位置示意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1、因甲方作墙体广告需要,乙方自愿同意将自己的房屋的______________面墙体租给甲方作喷绘墙体广告,租期为五年,租金一年一付。
2、乙方有义务照管广告牌,如广告牌出现问题,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在广告牌遭人为损坏时,乙方也应立即止。
3、在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不得私自拆改广告,如确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如违约将以十倍租金给予甲方赔偿,如甲方租赁5年后想续约,乙方将优先考虑,如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双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在承租期间内具有随时翻新和更改广告内容的权力,乙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和提出其它任何要求。
5、乙方保证自己是该墙体的唯一产权人或管理人,如另有他人对该墙体主张权利,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承租期内,乙方有义务负责甲方的.广告不被他人损坏或覆盖。
7、本公司广告作是以钉钢固定喷绘四个周边的方式作,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违约需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8、本租约自立约起签字生效,一式两份,乙方与甲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号码:
立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甲方(出租方):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军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68号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鉴于:
(1)甲方采取“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公开竞投方式,对本合同交易标的:顺德区佛陈路花卉大道跨线桥西南侧广告牌以公开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出租;
(2)乙方按照竞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并已支付竞价保证金,参加竞价且以最高应价成为承租人。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1. 广告牌位臵、规格、面积
1.1甲方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将位于顺德区佛陈路花卉大道口跨线桥南面(具体位臵见附件坐标图及设计图)的立柱式单面LED(全彩)户外广告牌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租给乙方使用。
1.2广告牌规格及面积:高度21.5米(含牌面),牌面11.5m宽×6.5m高,2面牌,一面为LED(全彩)牌,一面为普通牌。
2.广告牌租赁期限
2.1乙方租赁期限为: 3 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因公益宣传而顺延的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2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无条件收回广告牌使用权。
3.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以最高应价成为竞价标的的承租人,该最高竞价成交价为:人民币 圆整(¥:元),以后年度租金每年递增5% ,具体如下:
第二年租金为:
第三年租金为:
3.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3年的合同期租金,租金发票甲方逐年开具。
3.3本合同租金款项划入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顺德农商银行
开户账户:
4.广告牌交付和交还
4.1 甲方以建设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的广告牌按现状交付于乙方,除此之外,甲方对广告牌品质、瑕疵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担保;
4.2乙方同意在办理广告牌接收手续后,广告牌的管理、维护、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天内将广告牌清理干净,并将广告牌交还甲方。乙方逾期不清理的,甲方有权按当年度日租金的2倍向乙方计收违约金,直至清理完毕之日止。甲方还可有权选择自行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清理费用。
4.4 乙方因合同终止或解除等原因交还广告牌时,广告牌需完好可正常使用,如需维修而造成甲方广告牌不能出租使用的,乙方须按造成甲方延迟出租的时间及当年度日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并且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广告牌使用
5.1根据《顺德区公路控制线范围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运营实施方案》的规定,乙方承租广告牌后,在广告牌承租期限内,每年必须提供免费公益宣传时间为:LED广告牌播出时间不少于1/12,其中不少于2/3的公益宣传在黄金时段播出。公益宣传占用的时间,在合同期满后,甲方顺延补回给乙方。
5.2 广告牌禁止用来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违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广告内容的发布由乙方自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因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发布广告或违规发布广告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4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广告牌内部结构或在广告牌增设他物,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5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广告牌设施遭受损坏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以下条款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5.5.1将广告牌设施复原或修理至原设计标准。
5.5.2当广告牌及相关设施毁损至无法修理而需重建时,乙方应承担重建的一切费用。
5.5.3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90天内乙方仍未将广告牌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将广告牌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可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并追讨不足的部分。
5.6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风暴、地震、水灾、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城市规划、行政审批、公路扩建或改造等因素使广告牌不能使用,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义务尽快通知乙方以减少乙方的损失,并按乙方实际经营时间计收租金。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自承担。
5.7 本合同项下广告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因乙方使用权转租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8本合同项下广告牌已加装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乙方在使用广告牌过程中不得损坏或破坏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如因乙方使用过程中造成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甲方权责
6.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发布广告的前提下,有权对广告牌进行二次开发(如加装通信基站等)。
6.2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本合同项下广告牌的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发生保险事故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时,该赔偿款由甲乙双方按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分配并享有。
7.乙方权责
7.1乙方自行负责广告画面设计、喷画的制作、安装及发布,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发布广告的行为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若乙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3广告牌含政府公益广告宣传,如政府部门要求统一发布公益广告的,由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停止一切商业广告发布。公益广告发布的时间,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按所占用时间顺延补回乙方使用,顺延时间以通知书内约定为准。公益广告发布期间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发布单位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7.4乙方负责承担合同期内发布广告所产生的电费及对广告牌进行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
7.5乙方因广告画面发布、经营领取各种许可证、批准文件应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6广告牌发布的内容不能影响行车安全,如因广告牌发布的内容产生的一切交通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如因乙方疏于日常维护管理,造成广告牌及结构件、支架等需进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8 在本合同期内,因乙方使用广告牌的原因发生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引致他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须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8.履约保证金
8.1乙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功竞得交易标的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整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8.2合同期限内,如发生乙方责任的行政处罚、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款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抵扣款项,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自动扣除相应的款项(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当另行缴纳);且乙方须及时补足保证金金额,如乙方不及时补足保证金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3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如乙方无拖欠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费用及无违约情况发生,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回申请,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未能补足保证金金额的,则甲方将扣除相应款项后的余款退回给乙方)。
9.违约责任
9.1乙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的,甲方有权按逾期款项每日加收 5‰ 的违约金。
9.2乙方发布广告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3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广告牌时实施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侵害甲方名誉,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经甲方通知纠正,但乙方在5天内仍不纠正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4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该广告牌中途转租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视甲方违约,并承担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9.5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则甲方有权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等额于解除合同当年度6个月租金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未履约部分的租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甲方仍有权追偿)。若甲方的损失大于上述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6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再行招租的,再招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再行招租的价款低于原合同的价款的,甲方有权要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投放位置:
2、投放数量:
3、主材规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单立柱广告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人民币元/年 (大写:)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策划、制作、建造、报建、维护、维修、租金、电费和税金等。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
2、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出现光源故障、广告画面损坏等情况,乙方应于及时修复。
3、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