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0 12:05:00
近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民政局获悉,5月1日起漳州市终止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以居民身份证替代原有的老年人优待证。
终止办理后,原来办理的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持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均同等享受优待服务。(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