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7 09:15:00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翁文章与被执行人郝朝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郝朝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郝朝阳,男,1970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者,住阳泉市矿区段家背南区6-2-1号,身份证号:14030319700213****。
执行案件:(2021)晋0302执822号
执行标的:126000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城区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城区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举报电话:0353-2917095
城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来源: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刚
山 西 省 媒体求助维权热线 请联系 李 主 任: 130 1938 8122 (微信同号)
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玉强158 9819 5532
企业家权益保障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 155 2468 2485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北极海新闻:134 7867 1922(微信同号)
本头条号音频、视频及活动图文信息报道系「北极海新闻」独家制作,并享有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匿名转载。本平台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