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1:52:00
据青海纪检监察4月2日消息,经中共海东市委批准,海东市纪委监委对海东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莫晓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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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莫晓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工程验收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莫晓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海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海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莫晓珍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莫晓珍,女,汉族,1962年7月出生,青海湟源人,在职大专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4年12月,据海东市纪委监委消息:海东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莫晓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东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极目新闻综合青海纪检监察、海东市纪委监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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