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8 11:24:00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5·3”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的决定》(市政府第274号令),定于2025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进行防空警报试鸣,以纪念“五三惨案”97周年。
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勿忘国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